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示了對青島聚廣產業園投資運營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圖源: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
處罰信息顯示,青島聚廣產業園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將建設的青島市大港緯四路改造項目一期(SF0302-36、37地塊)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10日通過,2019年4月23日修訂)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并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以下處罰:處叁仟柒佰貳拾肆元叁角人民幣罰款。
通過天眼查信息了解到,青島聚廣產業園投資運營有限公司是由青島市北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80%)、ABUNDANT CHOICE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比例為19%)、保利發展(山東)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共同持股。其實際控制人為青島市市北區國有資產運營發展中心。
(圖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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