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萬元購買了
帕斯沃的采光井和大金中央空調。
不料,
安裝的采光井是假貨,
大金空調型號跟合同不符。
3月10日,
市民曾先生向記者
反映了他的煩心事。
他在位于青島市北區居然之家“EK智能居家中央空調”和“帕斯沃系統門窗”門店分別購買了13.6萬的中央空調和6.58萬的采光井,結果商家上門安裝送來的產品均“貨不對板”,最讓他無語的是,錢都付了,中央空調外機拖了一年多還沒裝上。
花20萬買的商品都貨不對板
“新房裝修的時候,我們在青島市市北區黑龍江南路77號的居然之家(青島店)花了20萬元購買了帕斯沃的采光井和大金中央空調。安裝過程中意外發現,空調型號跟合同對不上,采光井品牌也被偷梁換柱!”
近日,家住城陽區的曾先生向記者反映,2021年年底,他在居然之家B3-029一家名為青島云邦建材有限公司購買了帕斯沃采光井,家裝未完工就漏水4次,電動開啟扇也無法開啟。
經與廠家確認,該店鋪所售產品并非帕斯沃產品,而是對方找其他廠家生產的假冒偽劣產品。
而在商場負一層青島聚貝特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購買的大金中央空調,所有安裝的產品型號均與合同約定不符。
部分產品連出廠編碼都沒有,涉嫌假冒偽劣,以次充好。
3月12日,記者來到曾先生家中,發現采光井玻璃上貼著“帕斯沃”品牌Logo,但字跡模糊。
除此之外,施工質量粗糙,井口四周邊緣起皮裂縫,部分區域密封性較差,輕輕用手一摁,上下晃動。
合同顯示,曾先生購買的產品型號為帕斯沃75標準款,價格為65800元。
“我給帕斯沃品牌方打電話求證,結果被廠家明確告知,我安裝的產品并非官方正品。”曾先生還提供的他與帕斯沃品牌客服通話的錄音。
花高價買的品牌貨卻被商家偷梁換柱,氣憤的曾先生多次向居然之家商場跟店鋪進行投訴,最終在商場負責人、店鋪法定代表人三方見證之下拿到了一份由店鋪方出具的情況說明。
內容大致如下:送至顧客家中的產品并非帕斯沃的產品,為“萊瑞斯特”品牌,店鋪承諾在一周內給出解決方案。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曾先生并未得到滿意的答復。
對于曾先生反映的空調型號不對的問題,記者看到,負一樓新風系統,合同上的型號是IAQ500GP,實際安裝型號則是VAM350QMVE;負一樓除濕機型號合同上是90L,實際安裝的卻是50L。
仔細對比發現,曾先生家中購買的大金中央空調,所有安裝的產品型號均與合同約定不符,部分產品出廠編碼一欄空白。
采光井經銷商:
設備的性能都是一樣的
3月13日上午,記者在居然之家(青島店)B3-029青島云邦建材有限公司看到,該店鋪門口張貼著“帕斯沃PASSIVE系統門窗”字樣。因店內無人,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了負責人王先生。
王先生表示,確實存在設備品牌、型號與合同標注不符的問題,他們給客戶曾先生家安裝的是由濰坊市山東興浩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萊瑞斯特爾”品牌產品,設備的性能都是一樣的。
“萊瑞斯特爾也是正規產品,據我所知,在安裝之前,我們銷售人員應該提前告訴過曾先生產品不是帕斯沃的,他應該是同意的。”王先生解釋,調包換貨造成不便,他們目前愿意給曾先生退款。
對于這一說法,消費者曾先生根本不認同。“這純屬捏造事實,從頭到尾他們一直瞞著我,是我自己發現產品質量太差,順藤摸瓜找到廠家才揭穿他們的。”曾先生稱,他始終要求安裝的產品都是合同上約定的帕斯沃,不認同其他牌子。曾先生要求店家換成與合同型號一致的設備,并承擔相關法律規定的連帶損失。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山東興浩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和其他建筑業為主的企業。該企業已于2021年8月16日被注銷。
記者致電帕斯沃官方客服,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釋,廠家售后已經與門店反復確認,可以證實曾先生家中安裝的兩個采光井不是帕斯沃官方產品。“門店這邊說他會跟消費者進行協商解決,如何解決我們這邊暫時不清楚。”
空調廠家:
賣家并非大金正規經銷商
之后,記者又來到賣給曾先生空調的青島聚貝特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負一層的店鋪已撤柜。
對于曾先生反映的空調型號與合同不符的問題,該公司負責人陶經理稱,不存在設備型號與合同標注的型號不符的問題,這屬于正常的新老機型換代更新。而對于部分產品出廠編碼一欄空白的解釋則為:“都貼在機器內側里面了。”
大金空調青島售后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曾先生購買的到底是不是大金的產品,目前他們無法去現場實地查看,即使上面貼著大金的牌子,也有可能是二手的或者貼牌的。
但可以確定的是,賣家(青島聚貝特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并非大金正規經銷商。“我們對這個店家沒有制約作用。”大金空調青島售后相關負責人補充說。
居然之家:商場存在一定責任
出現問題會盡心盡力幫
3月11日,記者跟隨曾先生來到了市北區居然之家,對于曾先生購買的兩種產品均出現問題一事,對于商場的管理上,居然之家樓層負責人張經理表示,在居然之家消費的消費者,他們會盡心盡力幫助的。
“出現這些問題我們肯定認,我們不會往外推。”張經理說,像陶經理這個情況,我們不能說商場一點責任沒有。
對于消費者對商戶的投訴,記者詢問商場對商戶有無約束,張經理則表示,“正常來講,商戶這些違規行為,我們最高是按照合同金額兩倍進行罰款。”張經理稱,像陶經理這個情況,連正常費用都交不上,他們已經給工商部門提交材料了,等待相關的處理結果。
律師:保留證據
可訴訟要求商家賠償或退貨
對此,記者咨詢了山東正航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秋航律師,李律師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消費者可先通過消費投訴熱線調解。如果出售商品的廠家也無法或拒不判定商品真假,消費者也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要求賠償或退貨。訴訟過程中,法院會委托鑒定部門對商品進行專業鑒定,判定結果將直接影響訴訟結果。消費者勝訴后,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廠家賠償。”
消費者在居然之家買到假貨,商場沒有責任嗎?對此,律師認為,居然之家所采用的商場與商鋪合作模式,商場與商鋪是密切聯系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關系,商場很難以“商鋪的違約行為與商場無關”為由辯解。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據了解,曾先生已經報案,同時,已開始走法律程序。
業內:家居行業“水很深”
消費者擦亮眼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業人士告訴記者,家居家裝是房地產周邊最大的行業之一,里面利益關系復雜“水很深”。
例如家居商場需要收取品牌專柜門店的租金或扣點來盈利,因此對部分門店的“小動作”要“睜只眼閉只眼”,無法起到服務監督的職能。
而品牌門店中又分為直營或代理加盟,而不少品牌門店只是打著大品牌代理的幌子蹭“流量”,重點銷售利潤更高但品質更差的小廠產品,甚至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假代理商。
眼下,受地產行情的影響,部分家居商場客流不足、內部管理不佳,少數門店為沖任務或獲取高額提成,會跟一些小廠或山寨廠商合作,在銷售話術和合同使用中,采用“偷梁換柱”、“以次充好”、“偷換概念”等手段,利用部分消費者圖便宜、迷信大牌的心理弱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事情進展如何,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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