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李靜)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近日,中青建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施工現場存在多項違規行為被罰。
處罰信息顯示,中青建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膠州市膠西辦事處華強路以北,馬鐵路以西施工的基于國產裝備的物聯網高效節能中央空調互聯工廠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存在基坑坡底存在積水現象,且邊坡滑坡嚴重,支模人員高處作業未戴安全帶。外架端頭未設置橫桿,連墻件設置不足,且底部隨意開設通道。高支模拆除未設置警戒帶,且未設置防護措施。4#塔機喻湘蓮,5#塔機高低差不足兩米,生活區搭設簡易工棚,搭設材料不滿足規范要求,深基坑專家論證未開展,5#塔機標準節螺栓存在松動現象,基坑開挖深度超五米,未進行護坡處理,基坑邊坡堆土過高過近,現場裸露區域均未進行覆蓋處理,揚塵較為嚴重等安全隱患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29條之規定,建議立案調查。
依據《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001年11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2號)(2018年修訂)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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